6月8日下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学校领导,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参加学习,党委书记彭春雷主持学习。

同志们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6日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视频。
学习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法治工作自评的通知。
学习了学校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彭春雷就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出要求: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动员令,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
学校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这是更好发挥法治在学校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作用的根本遵循。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提出: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民办高等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学校发展的根本,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政治保证。
三、坚持党的领导、董事会决策、校长治校的有机统一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董事会决策、校长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障师生依法、依学校章程有序参与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学校的具体实践,是保证学校办学理念、特色育人模式、办学定位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最受尊崇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必然要求。